新环保法的威力被谁打了“折扣”?
新环保法的威力被谁打了“折扣”?
新环保法生效已经两个月。这部“史上最严”的环保法律,被认为是一部“长牙齿”的法律,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的法律。那么,新环保法两个月的实践效果如何呢?它果然“咬”到排污企业的痛处了吗?果然对污染现象重拳出击了吗?果然让环保部摆脱了“软衙门”的尴尬了吗?
3月2日,环境保护部举办新闻通报会,副部长潘岳通报了新环保法生效以来的执行情况:据不完全统计,新法生效以来,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,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,罚款数额达723万元;实施查封、扣押案共136件;实施限产、停产案共122件;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。
看起来还不错。但是——潘岳强调,“两高”环境犯罪司法解释出台至今,仍有八九个省区没有查处一起环境犯罪案件,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环境违法现象。